「接桿結構」官司 智財局敗訴
日期:
星期五, 08/27/2010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楊毅/台北報導】 2010.08.27 03:15 am
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撤銷發明人陳秀娥的「接桿結構」發明專利權一案,經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,日前判決智財局敗訴,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應撤銷,全案仍可以上訴。
陳秀娥民國94年間向智財局申請「接桿結構」發明專利獲准,但民眾莊樹強以該專利違反專利法第22條規定,不符合發明專利要件為由舉發。
智財局審查後認為,莊樹強舉證的「轉接頭構造改良」專利案,其結構及功能與「接桿結構」發明專利相同,可以證明該專利不具進步性,因而判定「舉發成立,應撤銷專利權」處分。陳秀娥不服,提起訴願遭駁回後,再向智慧法院提起行政訴訟,雙方對簿公堂。
該案經智慧法院審理後判決智財局敗訴。判決書指出,陳秀娥的「接桿結構」發明專利,其技術思想與功效上的差異,並非屬於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的人,運用「轉接頭構造改良」專利便可以輕易完成。
法官認為,智財局原處分未提到「接桿結構」專利各構件的連結關係與功效,證據比對方式令人難以採信,不足以證明該專利不具進步性,應撤銷原處分及訴願決定,智財局若不服判決,仍可再提出上訴。